各研究生培養學院:
針對2018級及以前尚未畢業并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,現將2021年4月碩士學位論文盲審及2021年第二次學位授予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,請按要求開展實施。
時 間 | 工 作 事 項 |
2021年4月23日之前 | 學院審核《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資格審查表》、研究生科研工作情況,接收學位論文。 |
2021年4月26日 -4月28日 | 學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盲審格式碩士學位論文(pdf格式),上傳網絡評審系統(留學生上傳批次是2021-04批次,其他類型的碩士研究生上傳批次是2021-03批次)。研究生院進行學術不端檢測。通過檢測的論文,送審時不得再進行修改或更換。學院向研究生院提交《碩士學位論文送審清單》(紙質、電子版)。 |
2021年4月29日 | 研究生院對網絡評審系統進行送審操作,研究生院﹑學院各自送審。(對所有盲審返回的學位論文,學院須督促研究生根據評閱意見對論文進行認真修改,并提交《碩士學位論文修改情況說明表》。) |
2021年6月2日前 | 學院組織論文答辯,提交《碩士研究生答辯申請匯總表》(主管領導簽字、學院蓋章)至研究生院備案,以學院為單位集中辦理答辯申請表等相關材料,并及時在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”中核對學位論文題目(中英文)、錄入學位論文盲審成績、答辯委員會信息和答辯成績。研究生教學督導組抽查學位論文,過程督導。各學院在答辯結束后及時向研究生院學位辦報送《碩士研究生答辯成績匯總表》(紙質版)(主管領導簽字﹑學院蓋章)。 |
2021年6月2日 | 碩士研究生在管理系統中完成“學位申請提交”環節。 |
2021年6月3日前 | 學院匯總、審核研究生的學位申請材料,將《學位申請匯總表》(紙質、電子版)、科技工作考核表及作證材料(紙質版)、學位申請書(紙質版)統一送交研至研究生院學位辦。學位委員會召開之前,研究生院對相關材料進行復核。 |
2021年6月10日前 | 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”學位申請院系審核及學位信息學生確認。填寫的信息務必準確完整(非常重要,涉及學位證制作及教育部學位中心的學位信息上報)。 |
2021年6月(待定) | 2021年第二次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,審議學位申請材料。 |
附件1: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統一要求(杭電研[2012]311號).pdf
附件2:碩士學位論文盲審封面.zip
附件3: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資格審查表.doc
附件4:碩士學位論文送審清單.xls
附件5:碩士學位論文修改情況說明表.doc
附件6:碩士研究生答辯申請匯總表-XXX學院.xls
附件7:碩士研究生答辯成績匯總表-XXX學院.xls
附件8: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科技工作考核表.doc
附件9:碩士學位申請書.doc
附件10:碩士學位申請表匯總表(附科技工作審核情況)-XXX學院.xls
研究生院
2021年4月9日